声明人:王良心
在劳教所的迫害下,做了有损大法的事。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严正声明:我在劳教所被迫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,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9/1351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