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钟月秀
因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,于2002年5月被抓并非法判刑4年,在酷刑高压下,由于自己的思想不正,被迫写了“悔过书”,现特此声明: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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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9/1351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