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萍
我曾因怕心,把大法书烧了,现在知道我犯了罪,我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信师信法,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9/1351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