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月霞、车翠英、王炳全、周庆英、许馨月
对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9/1351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