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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泮秀 99年7.20以后,邪党政府逼交《转法轮》,我交了三本书;2000年十月份,我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抓、拘留了38天,后来,儿女们联系了人,才被放出来了,当时是我签的字;2001年2月份,我被“安全”局找去,我告诉了它们有书,安全局人员非法抄走了《转法轮》,还要非法罚我10000元钱,我说认蹲拘留所,它们又说要5000元钱,不然28个小时就進去,我把钱给了它们。我做了可耻的事。 因此,严正声明:我所言、所行、所签的违背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紧跟师父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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