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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明康

    2003年,被举报,邪恶对我实行了三天三夜的酷刑折磨,因怕心,出卖了同修,走了旧势力安排的道路,后来又违心的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,给自己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。严正声明:我向邪恶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0/13522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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