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魏晓霞
99年,邪恶到我家,我被迫在“不修炼大法的保证书”上签了名字。严正声明:我向邪恶签的名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0/1352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