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秋英
我在被非法劳教迫害时,所写“三书”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0/1352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