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初云芬
在高压下,我曾向邪恶写过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现声明作废。从新回到大法修炼中来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0/1352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