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吕彩霞、闫新香、张爱莲
以前在邪党威逼下,写过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0/1352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