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凤梅

    我在政府部门的强迫下违心的签了“字”。通过学法、正法,使我深刻的认识到修炼就得堂堂正正,一点不能含糊。我现在郑重声明,以前所签的“字”无效,说出我最想说的一句话:“法轮大法好”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3/21343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