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细凤
由于本人学法不深,怕心重,1999年单位要我写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时,由别人代写过。现在声明:我以前所写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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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1/1352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