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常吉祥
我曾烧过大法的书籍和师父的法像,认识到自己的错误。我声明: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1/1352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