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杰珍
99年7月20日以后,由于怕心,违心的说了对不起大法的话、签了字,声明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1/1352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