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曾祥余
我以前所写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言论及所签的字全部作废。一定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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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1/1352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