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良颖
在邪党的高压下,为了儿子的工作,说了很不应该说的话,说了“我不炼法轮功了”。对不起慈悲的师父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叫我们做好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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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2/1353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