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丽艳
在教养院被迫害期间,被洗了脑。给大法抹了黑。声明:我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坚修大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2/1353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