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汪金花
以前因学法不深,做出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2/1353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