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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桂芬 2001年9月12日,在被邪恶非法拘留期间,我配合了邪恶,照了象,同时还按了手印,并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回到单位后,领导还要求写“保证”,并且每天派专人非法看管我,尤其是星期天和节假日,同时给我记大过处分,并调离了本单位,过不长时间让我提前退休了。现在严正声明:自己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7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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