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霍秀兰
派出所找我的家属写了一份“保证书”送到了教养院,让我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该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我要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走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3/1354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