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殷秀兰、佟秀芬
99年7.20大法受到迫害以后,因为自己对法理认识不清,有怕心,说了不炼法轮功的错话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真正修炼的人。特此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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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4/1355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