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许奕娟
本人自99年7月20日以后,被迫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坚修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4/1355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