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曾小红、尤玉美
在看守所、劳教所等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坚修大法,紧随师父,助师正法,加倍弥补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4/1355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