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钟长清
以前在“劳教通知书”、“悔过书”和“保证书”上所签的字,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坚决维护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4/1355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