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秀芝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4/1355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