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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汪宏发

    2003年5月~2004年3月,我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,在这期间,我曾遭受劳教所邪恶残暴的迫害。临近劳教期满的时候,二大队的大队长几次找我谈话,要我写一份“说明”,内容包括:1、在劳教所,警察未曾打骂我;2、劳教所曾耐心的教育我;3、保证出去后怎么样,等等,并要我口头承诺,不将我遭受迫害的事传出去,否则,不给解除劳教。我被邪恶之徒 的威胁和伪善所迷惑,被迫写了一份“说明”,并且口头作了一些承诺。辜负了师父和大法,助长了邪恶。严正声明:我在遭受迫害期间,所写的、口头所承诺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正念正行,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5/13556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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