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美玲
我于1999年7月22日,在共产邪党的诱惑下说了背弃大法的话,直到现在我才真正的认清了中共邪党的本质,我声明:当时所说、所为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全盘否定旧势力对我的一切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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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5/1355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