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孟全玉
我在2000至2005年遭受迫害期间,在看守所、派出所、监狱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声明作废。我回到大法中坚持修炼,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一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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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5/1355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