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秉轩
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坚定修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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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5/1355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