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康玉琴 我于2001年7月被当地公安局骗到第二看守所,他们问我问题后,让我签字,我由于有放不下的执著和怕心就签了。现在我认识到不对,特此声明我所说、所写不符合大法行为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3/21343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