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新琴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救度众生,否定旧势力的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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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5/1355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