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福喜、王祥兰、何洪叶
过去所说、所做的不敬师、不敬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从今以后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,正念正行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5/1355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