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国亮、刘国幸
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6/1356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