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梦杰、耿桂珍、李广员
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紧跟正法進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6/1356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