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万玉娇
以前在劳教所里,所有违背大法和师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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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6/1356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