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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建峰 我97年下半年得大法。99年“7.20”后迫于邪恶压力和有怕心,曾数次被迫违心的写过“保证”。由于学法修炼不精進,2005年12月中旬家中突然遭公安局非法搜查,非法传唤。由于自己学法不重视,不精進,有怕心,执著亲情,经不住邪恶胁迫、诱供,出卖了两位同修,又一次违心的写了“保证”,顺应了邪恶。我痛悔不已,痛苦万分,不能原谅自己的可耻行为。严正声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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