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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闫敬辉 我在1998年有幸得法,得法后,身心受益。2003年,出于怕心,把大法的书籍给毁了。后来通过看师父的讲法以及同修的帮助,才明白自己犯了大罪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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