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党淑芝
2003年,我被绑架到劳教所时,在劳教所里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7/1357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