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兴操、刘祯
以前在不清醒状态下写的一切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7/1357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