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吕惠春

    99年9月,上京证实大法,被非法遣送回来后,在怕心的驱使下,写了“保证书”。2000~2002年期间,派出所、街道办事处不断的非法骚扰我,我违心的按了两次手印。逐渐的完全变成了一个常人,还带动母亲放弃修炼。2003年,母亲出现了脑血栓的症状。2004~2005年期间,我应聘到市制药厂,单位工作非常忙,不知不觉中走上旧势力的路,而同时母亲已双目失明。在与部门经理发生口角时,经理说:“你还是炼法轮功的呢。”我气呼呼的说,“我不是炼法轮功的。”给大法带来了负面影响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8/135796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