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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吕惠春 99年9月,上京证实大法,被非法遣送回来后,在怕心的驱使下,写了“保证书”。2000~2002年期间,派出所、街道办事处不断的非法骚扰我,我违心的按了两次手印。逐渐的完全变成了一个常人,还带动母亲放弃修炼。2003年,母亲出现了脑血栓的症状。2004~2005年期间,我应聘到市制药厂,单位工作非常忙,不知不觉中走上旧势力的路,而同时母亲已双目失明。在与部门经理发生口角时,经理说:“你还是炼法轮功的呢。”我气呼呼的说,“我不是炼法轮功的。”给大法带来了负面影响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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