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九云
99年7.20时,因怕心,我曾烧过一本《法轮大法大圆满法》。我认识到这是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行为,我对这一行为表示忏悔。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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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8/1357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