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琳
过去在610办公室的胁迫下,我及家人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相信大法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9/1358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