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超、肖金荣、王玉请
我们以前所有对大法不利、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9/1358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