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香梅
我在7.20前有幸得法,受益无穷。在江贼迫害大法后,我本应该替师父申冤、证实大法,可我有怕心,顾虑重重,走了弯路。今后,从新修炼,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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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0/1359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