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淑琴
我是98年得法的。在邪恶势力的逼迫及家庭的束缚下,违心的说了不该说的,做了不该做的。声明:我过去的不利于老师、不利于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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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0/1359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