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劲松
于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。2001年1月至2002年1月,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迫害。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的“保证”及谤师谤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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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0/1359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