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永华
我的一切对师对法不敬的言行,及在劳教所写的违背大法的一切都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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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0/1359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