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淑文
我在洗脑班邪恶的强制压力下,被强迫洗脑,做了对不起师尊的事,对大法犯了罪,我内心万分痛苦。严正声明:洗脑作废;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决心痛改前非,弥补过错,走好以后的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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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4/1362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