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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邹仁岑

    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,在严酷的环境下,我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错事。由于在邪恶的巨大压力下,我错误地交了一些大法书籍。过后,我痛苦极了,只知道默默地流泪哭泣。我深感对不起慈悲伟大的师父,我没有保护好大法书籍,给大法造成了极大的损失,这都是我没有学好法,有怕心,让邪魔钻了空子,使我深深痛悔。我在公安派出所不公的审讯录上和单位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。2001年我的家属也给我填了一个什么表等。现我严正声明对邪恶的任何“保证”及任何言行都是在邪恶的迫害下所为,所做的一切不利于大法和师父的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我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4/2139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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