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史桂香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恶非法迫害大法后,看到邪恶迫害大法、毁大法书时,我特别害怕,怕恶人去我家里翻大法书,我就主动的把两本大法书、一套济南讲法录音带和几盘炼功带交到了单位。单位组织党员开会,让每个人都发言表态,当时我说:“党不让炼就不炼了,要和党中央保持一致。”单位同事和同学、亲朋好友问我“还炼不炼”时,我也都违心的说:“不炼了。”我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师父交给我们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7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